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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分享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5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编号打包后发至电子邮箱。

1.面试确认书(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3.笔试准考证。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一并在邮件中说明。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5日17时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全天。请考生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门口(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安排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后领回;面试现场将提供必要的文具。请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参加面试前须签订保密协议书,有关考试安排和内容等信息不得在社交媒体发布或向有关机构或个人披露。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或诉讼。

3.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5209465

电子邮箱:sppdiaopeichu@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确认书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4月30日